一、招生计划
1.招生院校
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,包括公办院校、民办院校、独立学院,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。
2.计划安排
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,编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。如遇合格生源不足,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。
本科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,原则上按照《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(2016版)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对照表》)的对应关系,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;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,经同意后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专业范围等特殊要求。英语不再作为统一报考条件,但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设英语CET三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以上要求,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注明。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。
二、招考类别
根据专业对口原则,高职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、理工、经管、法学、教育、农学、医学、艺术八个招考类别
浙江专升本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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