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考生在申请办理省际转考(转出)前,请先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查询核对个人信息、课程成绩。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或合格课程门数不对(按规定已失效的“以往通过衔接沟通、主考院校属地化、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”除外),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课程合格证书、准考证等)在8月20日前(工作时间)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登记修改手续。
三、考生须先了解转入地有关省际转考(转入)的相关规定,避免由于不符规定而被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退回。省际转考(转出)办理流程见附件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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