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将我院对2021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、违规行为、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,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。公告期满后,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.理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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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9日
准考证号 | 级别、种类 | 违规行为 | 处理依据 | 拟处理意见 |
3308022123000204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06242123000224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06242122310107 | 二级、口试 | 将试卷带出考场 | 第五第、第九条 |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|
3301022122000328 | 二级、笔试 | 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| 第五条、第九条 |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|
3305052123002018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10012123001208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10012123002828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10012123001508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10012123001421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3310012123000817 | 三级、笔试 |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| 第六条、第九条 |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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